2014年 10月16日上午,山西省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司法鑒定人會議在太原舉行,鑒定中心的成立,在推進我省環境污染問責法治化、創新環境管理機制、妥善解決環境污染糾紛等方面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據介紹,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具有八項鑒定業務,分別為環境風險評估司法鑒定、水環境、大氣環境(含室內空氣)、土壤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損害司法鑒定、放射性及電磁輻射污染損害司法鑒定、生態環境破壞司法鑒定。此外,實驗室包括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實驗室和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實驗室。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實驗室具備水(含大氣降水)和廢水、環境空氣和廢氣、土壤底質、固體廢物、煤質、生物、生物體、機動車排放污染、噪聲、振動、室內空氣等共11大類252個參數460個項目的檢測能力。省輻射環境監督站電離輻射、電磁輻射和噪聲三類10項檢測項目。(記者 張琨 實習生 郝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