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2013-11-10 19:07:05
【解答】:
一、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業務須書面委托,委托書應寫明鑒定項目名稱、范圍、要求、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二、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協議等(如招標工程,還應提供招標文件);
三、委托鑒定范圍內涉及的施工圖紙(包括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單等,由建設單位或業主供應的建筑材料和設備的,還應提供其材料、設備清單);
四、原、被告的起訴狀、答辯詞、庭審筆錄或申請人、被申請人的申請書、答辯書等(以了解和掌握糾紛中爭議的焦點等);
五、開工報告、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或明確該工程的實際開、竣工時間;
六、委托方轉交的證據材料應分為雙方當事人確認部分和未確認部分,以便客觀、及時地提供工程造價鑒定結果;
七、涉及該工程造價鑒定的相關證據材料等。